沒有多少事情比一單噪音投訴更快令裝修變得難受,而在香港,投訴背後的規矩比大多數業主預期得更具體、亦更常被人誤解。其實有兩層:一層是法例,即由環境保護署與警方執行的《噪音管制條例》(第400章);另一層是你大廈自己的規矩,由管理方訂立並以合約形式約束着你。最有用的一點,是明白它們做着不同的工作:法例主要管夜晚與假期的噪音,以及准許時間以外的嘈吵設備,而你的日間工作時間,是由你大廈訂,不是由條例訂。這篇會講清楚準確時間、許可證、罰則,最重要是講你住在私人屋苑、公屋、居屋、村屋還是商鋪樓上,整幅圖會怎樣變。這篇屬一般指引,並非法律意見;個別情況請以你大廈的規矩為準,並向環保署查詢。
法例:《噪音管制條例》(第400章)
- 建築噪音。用機動裝置(鑽、破碎機、鋸)做建築工程,限制在特定時間,超出就要許可證。
- 鄰里噪音。家居發出的噪音在夜晚或假期滋擾到人,是另一條由警方處理的罪行。
- 商業噪音。店鋪、寫字樓、食肆持續的噪音,任何時間都受固定標準管制。
最多業主弄錯的一點
週末、星期六與假期
不同樓宇類型,規矩怎樣變
- 私人屋苑與大廈。你真正的日常限制,來自大廈的「公契」與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根據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(第344章)訂立的屋苑規矩。這些通常比法例更嚴,並以合約約束着你:開工前要做裝修登記或取得許可、繳付一筆可退還的工程按金、預先通知鄰居、保護𨋢與公用地方,以及搬運廢料的指定時間。開工第一日之前,取齊白紙黑字的規矩。
- 公屋。作為房委會租戶,這個單位不是你的,所以條款由屋邨辦事處定:任何固定改裝前要它批准、不准改動結構、造成滋擾更可能危及你的租約。之上還要遵守同樣的第400章噪音時間。
- 居屋與資助出售單位。居屋、綠表置居與租者置其屋計劃單位是私人物業,按「公契」管理,所以你要先與管理處或法團報批工程,過程往往要幾個星期審核。任何結構改動,都要委任認可人士與註冊結構工程師、入則並取得屋宇署同意,受《建築物條例》(第123章)規管;較小的工程走「小型工程監管制度」。更多見我們的居屋裝修指南。
- 新界村屋。典型村屋沒有「公契」、沒有業主立案法團,所以沒有管理方訂你的時間:只有《噪音管制條例》、你承辦商的自律與基本鄰里禮貌適用。要留意的是,起樓或重建工程走另一條路,是向地政總署轄下的地政處取得「豁免證明書」,而不是屋宇署批核,而這間屋亦要守住豁免尺寸限制。見我們的村屋裝修指南。
- 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的舊樓。在一幢沒有管理方的舊式樓宇,理論上「公契」(如有)仍然約束業主,但沒有人執行,實際限制就回落到條例本身,加上你與鄰居直接商定的安排。在這裏,與樓上、樓下、隔鄰打聲招呼,比任何地方都更重要。
- 商業與綜合用途單位。裝修期間的噪音,同樣跟建築噪音的時間與許可證規矩。分別是店鋪、寫字樓或食肆的持續經營噪音,任何時間(日夜)都受固定標準管制,並可引致「消減噪音通知書」,這是更嚴、長期生效的標準,當你住在商鋪樓上或樓下時最為相關。
罰則,與向哪個求助
- 鄰里噪音,即家居發出的噪音在夜晚或假期滋擾到人(第4、5條),最高罰款10,000港元,由警方處理。
- 建築噪音,即在限制時間內無許可證而用機動設備(第6、7條),嚴重得多:首次定罪最高罰款100,000港元,再犯200,000港元,罪行持續期間另加每日最高20,000港元。
與鄰居打好關係
我們怎樣圍繞規矩去編排工程
打開微信,發現,掃一掃
或者將 QR 儲存後從相簿匯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