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沒有專門規管家居裝修公司的法例。消費者委員會的研究指出,一旦出事,業主只能依靠一般的消費者保障法例與普通法。換句話說,你最實在的保障,就是簽約那天白紙黑字寫下的內容。消委會的調查亦顯示,約五分之一曾經裝修的人與裝修公司發生過糾紛,最常見的是工程延誤、施工質素欠佳,以及裝修公司拒絕執漏。這篇文章把一份合約應該寫明的事逐項拆開:範圍與物料、開工與完工日期、付款怎樣跟工序走、變更怎樣處理、執漏與保養期,以及萬一延誤或爛尾,應該按甚麼次序處理。這篇屬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;涉及具體爭議,請先諮詢專業意見。
先答幾條最常問的問題
- 裝修一定要簽合約嗎?要。報價單不等於合約。合約應寫明工程範圍、物料、開工與完工日期、付款時間表、變更安排,以及執漏與保養期。消委會的調查中,99%受訪者都認為裝修需要簽署合約。
- 訂金應該付多少?沒有法定比例。原則是任何時候,你已付的錢都不應大過已完成的工作;開工前要求一大筆款項,是最常見的警號。
- 裝修延誤可以索償嗎?視乎合約。寫明了完工日期與延誤安排,索償有清楚的依據;沒有寫,你往往要自行證明實際損失,例如額外的租金。
- 裝修公司不肯執漏,怎麼辦?最有效的是事前預防:在合約寫明最後一期款項在執漏清單完成後才支付,並寫明執漏的時限。事前寫清楚,比事後爭拗有力得多。
- 裝修爛尾怎麼辦?未有相應工序完成的款項先不要再付,保留所有紀錄,書面要求對方在限期內復工;協商不成可考慮調解,小額錢債審裁處則受理不超過75,000元的申索。
為何合約比報價更重要
一份裝修合約應該寫明甚麼
- 工程內容與價格:公司資料;價格資訊;每個工程項目的詳細說明,包括數量、物料品牌與型號;工藝與完工標準;施工時間表,包括開工日期、完工日期與延誤安排;付款時間表與訂金要求。
- 運作安排:變更與後加工程怎樣處理;工程分判的安排;健康及安全措施;施工期間怎樣保護已完成的部分;符合法例的聲明;符合大廈管理要求的聲明;完工標準與完工後清潔。
- 保養、權利與補償:工程延期的安排與補償;執漏與保養期;終止合約的條款與安排;保險責任。
付款:跟完成的工序走,不跟日曆走
開工、完工與延誤:日期要寫在紙上
變更與後加:先白紙黑字,後動工
執漏、驗收與保養期:預防尾數的僵局
真的延誤或爛尾:處理的次序
- 先停一停:未有相應工序完成的款項,先不要再付。
- 保留證據:合約、報價、付款紀錄、訊息往來,以及現場附日期的相片,全部保存。
- 書面通知:以書面列明你的要求,例如在指定日期前復工或完成某些工序,並保留發送紀錄。
- 先調解:協商不成,可考慮調解。消委會支持「先調解」的做法,司法機構亦自2009年起推動以調解處理爭議。
- 小額錢債:小額錢債審裁處受理不超過75,000元的金錢申索,並且不准聘用律師代表;超過上限的申索屬區域法院的司法管轄範圍,上限為300萬元。
- 投訴:可向消委會投訴;如涉及失實陳述,或會觸及《商品說明條例》。
打開微信,發現,掃一掃
或者將 QR 儲存後從相簿匯入。